高要市公安消防大队新营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高要市公安消防大队新营房建设项目已由高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资[2011]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2.2建设地点:高要市城区二期S区新塘路东侧;2.3建筑面积:约7600m2;2.4建设规模:约2000万元;2.5招标范围:土建、训练基地、室内外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智能化、防雷、消防、给排水、消防车道、绿化、市政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2.6工期:330日历天;2.7工程要求: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资质要求:同时具有(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是肇庆市建筑企业库年度备案企业或季度备案企业。
3.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若属广东省内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建筑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若属广东省外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一级建筑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要求事项及资料
4.1投标申请函、企业IC卡、投标员IC卡、投标员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3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4.4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的劳务合同、社保证明、职称、岗位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5提供2008~2010年完整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4.6企业信誉良好,无诉讼纠纷、不良质量记录、违规罚款等处罚记录、重大安全事故;4.7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订装封面、打印目录页码及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委托人签名,委托人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及原件,由建造师、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核对报名,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即时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或报名无效。
五、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小于5家时,则重新招标;5.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家而小于9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5.3符合报名条件并能递交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单位数量大于等于9家时,则按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不设上限。
六、 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1 时间:2011年12月2日15:00~16:30。
6.2地点: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高要市科德工业区和平路高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电话及传真:0758-8362067)。
6.3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300元/份。
七、 联系方式
7.1 招标单位:广东省高要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欧先生 0758-8398119
7.2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小姐 0758-2250606
广东省高要市公安消防大队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