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增城市荔城街道办事处辖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JLCG2011103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发生变化,现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原邀请函中“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并接获正式投标邀请(具备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服务C级资质或没资质的单位最多只能获得2个包组的投标和中标权,B级或A级资质单位不限),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清洁服务等内容;” 更正为:“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并接获正式投标邀请(具备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服务C级资质或没资质的单位最多只能获得2个包组的中标权,B级或A级资质单位不限),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清洁服务等内容;”
2、原招标文件P10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5)报价明细表;” 更正为:“此项内容删除。”
3、原招标文件P10第二部分 服务文件“(5)服务方案响应差异表;”和P36二、服务文件中的序号5“《服务方案响应差异表》”更正为:“需求书响应差异表” 。
4、原招标文件P35商务文件中的的序号9“200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尽量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更正为:“201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尽量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原招标文件P35商务文件中的的序号5“《2009年1月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见格式文件5及其附注要求)、《2008年1月以来获得资质、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或奖项证书一览表》(见格式文件5及其附注要求)” 更正为:“《2009年1月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见格式文件4及其附注要求)、《2008年1月以来获得资质、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或奖项证书一览表》(见格式文件4及其附注要求)”。
二、采购人: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生 电话:020-82615893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020-87215731-816
传真:020-87213779
此更正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请供应商于2011年9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回执传真回本中心,以确认收到本公告。
采购人: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