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2011年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JLCG201110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发生变化,现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P13
4.3.1.投标人按以下金额向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子包号 | 子包内容 | 保证金金额(元) |
包一 | 60升4色塑料分类桶(脚踏)3500个;240升塑料垃圾桶1900个 | 12000.00 |
包二 | 40升玻璃钢单桶型废物箱2000个;80升楼道玻璃钢分类桶2000个;玻璃钢双色分类桶770个 | 10000.00 |
包三 | 镀锌分类桶800个; | 7000.00 |
包四 | 660升四轮移动塑料垃圾桶700个和120升两轮移动塑料分类垃圾桶1000个 | 4000.00 |
包五 | 60升、90升直身果皮箱共800个;90升直身果皮箱内胆1000个 | 3800.00 |
包六 | 环卫工具房14个 | 2100.00 |
更正为:
4.3.1.投标人按以下金额向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子包号 | 子包内容 | 保证金金额(元) |
包一 | 60升4色塑料分类桶(脚踏)3500个;240升塑料垃圾桶1900个 | 12000.00 |
包二 | 楼道玻璃钢分类桶4000个;玻璃钢双色分类桶770个 | 10000.00 |
包三 | 镀锌分类桶800个 | 7000.00 |
包四 | 60升、90升直身果皮箱共800个;90升直身果皮箱内胆1000个 | 4000.00 |
包五 | 人力三轮车75辆;胶三轮车80台;保洁小水车76台;手拉铁质保洁车142辆 | 3800.00 |
包六 | 环卫工具房14个 | 2100.00 |
2、原招标文件的投标邀请P2 “公示期为 (2011年8月24 日至2011年8月 30 日)”更正为“公示期为 (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 2日)”。
3、原招标文件的投标邀请P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08月24 日至2011年09月1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更正为“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08月 29 日至2011年09月 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原招标文件的投标邀请P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09月14 日9:00~9:30(北京时间)和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09月 14日9:30(北京时间)”分别更正为“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09月 19 日9:00~9:30(北京时间)和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09月19 日9:30(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4楼
采购人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193621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水荫路115号天溢大厦四楼4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21573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213779
网址:http://www.jinliang.net
此更正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请供应商于2011年9月1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回执传真回本中心,以确认收到本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