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161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采购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并具有开展社工服务的业务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满足上述第六点“供应商资格”所有条件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包括以下资料:
1)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时,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并原件备查: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并具有开展社工服务的业务范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7)满足上述第六点“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于2016年 7 月 15 日起至2016年 8 月 4 日期间(上午9:00-11:45,下午2:00 -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公告期限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8 月 5 日09:15~09:45(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 5 日09:45(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
4、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 7 月 15 日至2016年7 月 21 日止。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富华中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348072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先生,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316052692、020-378807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7880739
E-mail: 3323564581@qq.com
网址:http://www.jinliang.net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