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拟对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环卫电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GZJLCG-GZ-2015107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文件编号:GZJLCG-GZ-20151073。
二、 采购项目名称: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环卫电动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数量及最高限价
分包号 | 内容 | 数量(辆) | 单价预算 (万元〕 | 总价预算 (万元〕 |
包一 | 六桶电动垃圾清运车 | 2 | 13.6 | 44.7 |
八桶电动垃圾清运车 | 2 | 15.6 | ||
环卫巡逻车 | 1 | 5 | ||
高压清洗车 | 3 | 10.5 |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子包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且已从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三)投标人如非所投车辆制造商,则必须具有所投车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四)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购买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 :00~ 14:30
八、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 :30。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 本项目采购人: 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地址:黄埔区鱼珠直街13号;
人联系人: 秦工;联系电话:020-82299161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80739-88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2002
传真:020-37880769
网址:http://www.jinliang.net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