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的澄清
致投标人:
本项目于2019年4月 22 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代理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评分标准3、商务评分第13条规定: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单位,连续获得15年以上(含本数)3 分,连续获得10年以上(含本数)得2分,连续获得5年以上(含本数)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现澄清为: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单位,连续获得15年以上(含本数)得3 分,连续获得10年以上(含本数)得2分,连续获得5年以上(含本数)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河源市江东新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